截至2025年1月21日收盘,中电兴发(002298)报收于4.97元,下跌1.19%,换手率4.29%,成交量28.04万手,成交额1.41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14.95万元,占总成交额5.06%;游资资金净流入1360.32万元,占总成交额9.62%;散户资金净流出645.37万元,占总成交额4.56%。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许礼进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发表公开声明。声明指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基于对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诚信记录的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任职资格。被提名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持股1%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也未在持股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被提名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业务往来,过去十二个月内亦无相关情形。被提名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禁入措施,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独立性和任职资格。提名人承诺声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 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提名瞿洪桂、束龙胜、汪宇、郭晨、周超、吴小岭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 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提名许礼进、刘芳端、郑湘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许礼进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3.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税前)。4. 变更公司名称为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为中电鑫龙,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5. 决定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所有议案均需提交临时股东会审议。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廷勇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鉴于第九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届满,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提名陈科涛先生、汪立兵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新一届监事会在选举产生前,原监事继续履职。第十届监事会将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和一名职工监事组成,任期三年,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此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陈科涛,1988年6月生,本科学历,现任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战略与品牌管理部总监、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汪立兵,1983年3月生,本科学历,曾在公司财务部、审计部工作,现任公司财务部员工。两位候选人均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2月18日15:00在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118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会议审议事项包括:1. 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瞿洪桂、束龙胜、汪宇、郭晨、周超、吴小岭);2. 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许礼进、郑湘、刘芳端);3. 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陈科涛、汪立兵);4.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议案;5. 公司变更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其中,议案1、2、3为累积投票制。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2月13日。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会议联系人:甘洪亮,电话:(0553)5772627,传真:(0553)5772865。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298)第九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关于非独立董事选举,经控股股东瞿洪桂先生推荐及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瞿洪桂、束龙胜、汪宇、郭晨、周超、吴小岭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董事选举,同样经瞿洪桂先生推荐及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许礼进、郑湘、刘芳端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刘芳端、郑湘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许礼进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第十届董事会由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组成,董事任期三年。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九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公司对第九届董事会各位董事表示感谢。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拟对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进行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变更前公司名称为“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为“中电兴发”;变更后公司名称为“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为“中电鑫龙”。同时,对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四条和第八章第一百七十四条进行了修订,涉及公司注册名称、中英文简称等内容,以及公司公积金的用途和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获得通过后,公司将授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变更手续,并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变更证券简称,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5-010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郑湘声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郑湘声明与公司间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郑湘确认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郑湘已通过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郑湘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工作经验。郑湘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非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郑湘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刑事处罚或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调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郑湘承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如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辞去独立董事职务。郑湘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及其他有关信息录入、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公司名称和简称进行变更,变更前公司名称为“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为“中电兴发”;变更后公司名称为“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为“中电鑫龙”。同时,对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四条和第八章第一百七十四条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包括公司注册名称、中文简称、英文全称及英文简称的更新。此外,对公司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的规定进行了调整,明确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时,公司不得向股东分配,也不得免除股东缴纳出资或股款的义务,并应在股东会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公告。减少注册资本后,在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前,不得分配利润。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上述事项通过后,公司将授权管理层办理登记变更手续,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变更证券简称,证券代码不变。
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二○二五年一月)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注册名称为安徽中电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4,011.0901万元,已发行股份数740,110,901股,住所位于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118号。公司经营范围涵盖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等。章程规定了股份发行、股份增减和回购、股份转让等条款,明确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成及职权。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年度财务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利润分配优先采取现金方式,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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