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21日收盘,中国神华(601088)报收于38.21元,下跌1.37%,换手率0.15%,成交量25.47万手,成交额9.77亿元。
中国神华2025年1月21日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4271.86万元,占总成交额4.37%;游资资金净流出4741.72万元,占总成交额4.86%;散户资金净流入9013.59万元,占总成交额9.23%。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7人,1人委托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杭锦能源100%股权的议案》,批准中国神华以85,264.95万元收购国家能源集团杭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董事会有关杭锦能源盈利预测的函件》。杭锦能源全资子公司与国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交易将继续按原协议履行。授权总经理负责具体事宜。-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同意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情形下,2025-2027年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5%,并考虑实施中期利润分配。- 审议通过《关于独资设立国能易商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的议案》,批准中国神华以现金出资2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国能易商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授权总经理处理设立相关事宜。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召开,全体3名监事参与。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保障了公司现金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表决结果为:有权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公告。公司承诺,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下,2025-2027年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5%,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实施中期利润分配。此规划尚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国家能源集团杭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交易对价为人民币85,264.95万元,以自有资金支付。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或政府批准。杭锦能源主要业务涵盖煤矿投资建设、煤炭开采销售及煤电一体化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8月31日,杭锦能源净资产为负值,主要因塔然高勒煤矿停建及敏东一矿“927”事件影响。交易完成后,中国神华煤炭保有资源量将增加38.41亿吨,可采储量增加20.87亿吨,新增1,000万吨在建煤矿、1,570万吨在产煤矿及2×600MW煤电发电机组。此举旨在减少同业竞争,巩固公司在蒙东地区的能源保供能力和一体化运营优势。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承诺杭锦能源2024年9-12月及2025-2029年度累计净利润不低于38,310.27万元,若未达标将以现金补偿。
2025年1月21日,董事会审议及批准收购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持有的杭锦能源100%股权,对价为人民币85,264.95万元。收购完成后,杭锦能源将成为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授予本公司收购选择权以收购呼斯梁井田、敏东二井、敏东后备井及敏东外围井。本次收购构成本公司关连交易,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的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独立股东批准。杭锦能源主要业务包括塔然高勒井田的投资建设,外购煤销售,雁南矿、扎尼河露天矿煤炭开采和销售,以及煤电一体化项目。杭锦能源2024年8月31日止八个月净亏损为人民币263,750.19万元,主要由于“927”事件导致敏东一矿停产及大额捐赠。本次收购有助于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提高本公司资源储备及区域竞争力,巩固一体化运营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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