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17日收盘,东土科技(300353)报收于11.16元,下跌0.18%,换手率1.69%,成交量8.82万手,成交额9836.86万元。
东土科技2025年1月17日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358.93万元,占总成交额3.65%;- 游资资金净流出110.85万元,占总成交额1.13%;- 散户资金净流入469.77万元,占总成交额4.78%。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李平、薛百华、周留征、杨骁腾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每位候选人提名均获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孙殿义、范玉顺、祁怀锦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每位候选人提名均获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的议案:计划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东土华盛科技有限公司和东土惠和科技有限公司,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2月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郭丽萍女士、李灿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每位候选人提名均获3票一致同意。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当选者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七届监事会。-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无反对或弃权票。此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2月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时间为下午2:30,网络投票时间为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23日。出席对象包括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会议地点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2号楼15层会议室。会议审议事项包括:1. 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李平、薛百华、周留征、杨骁腾);2. 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孙殿义、范玉顺、祁怀锦);3. 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李灿、郭丽萍);4. 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的议案。议案1、2、3采用累积投票制,议案4需2/3以上表决通过。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2025年1月17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郭丽萍女士、李灿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计投票制选举产生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将继续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爱莲女士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王爱莲女士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举预计可减少利息支出930万元,降低公司资金成本。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将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东土华盛科技有限公司和东土惠和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东土华盛和东土惠和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证照、许可、业务以及人员均由公司依法承继,所持子公司股权归属于东土科技,并变更登记为东土科技的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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