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17日收盘,烽火通信(600498)报收于19.19元,上涨0.63%,换手率2.04%,成交量23.75万手,成交额4.54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80.92万元,占总成交额0.84%;游资资金净流出547.22万元,占总成交额1.21%;散户资金净流入166.3万元,占总成交额0.3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确保保荐书真实、准确、完整。发行人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498.SH,成立于1999年12月25日,注册地址为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办公地址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6号。公司主营光通信系统、光纤光缆、光电子器件等业务,产品覆盖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对象为中国信科,发行价格为12.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000.00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数量为116,459,627股,限售期为36个月。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185,491,283.00股。公司主要从事光纤通信和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工业互联网、物联网领域的科技开发,以及相关高新技术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有多个二级子公司,包括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财务报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期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司对长期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此外,公司执行了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公司主要税种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和房产税等。不同子公司享受的所得税税率有所不同,部分子公司因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享受15%的优惠税率。截至2023年底,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5,207,728,726.79元,应收票据余额为1,041,107,499.96元,应收账款余额为14,507,082,710.29元,存货余额为10,753,672,345.48元。公司还披露了长期股权投资、商誉、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政府补助等重要项目。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新增武汉锐欣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现金115,476,100.00元,取得净资产公允价值31,303,830.48元,形成商誉84,172,269.52元。此外,公司注销了长春烽火技术有限公司和武汉烽火立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与多家关联方发生采购和销售商品、接受和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涉及金额较大。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为1426.10万元。公司未披露重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为陆靖和金坤明,项目协办人为杜易娟。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25日,股票代码600498.SH,法定代表人曾军,所属行业为通信系统设备制造。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185,491,856元,主要股东包括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1.68%)等。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光纤通信、信息技术、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领域,提供相关高新技术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为中国信科,发行价格为12.88元/股,发行完成后,中国信科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已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中国信科的批复。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发行人主体资格,发行实质条件,设立情况,独立性,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本演变,业务情况,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主要财产,重大债权债务,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章程制定与修改,三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税务情况,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标准,募集资金运用,业务发展目标,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发行方案法律风险评价。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为中国信科,发行价格为12.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000.00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数量为116,459,627股,限售期为36个月。本次发行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对象为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信科),发行数量为116,459,627股,发行价格为12.88元/股。中国信科认购的股票在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2024年9月30日,烽火科技持有公司41.68%的股份,为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为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不变。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发展与日常经营需求,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业务涵盖光通信系统设备、光纤及线缆、数据网络产品等,产品和服务覆盖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拥有完整的光通信产业链,具备芯片、光纤预制棒等核心原材料生产能力。公司每年将收入的10%左右用于研发,确保技术领先地位。公司面临的风险包括下游行业投资波动、市场竞争加剧、全球政治经济环境不确定性、技术创新、市场开拓、核心技术泄密、原材料供应、全球化经营管理、人才流失、关联交易等。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公司承诺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烽火科技作为控股股东,承诺不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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