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17日收盘,威迈斯(688612)报收于25.13元,上涨1.54%,换手率1.1%,成交量2.33万手,成交额5814.7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44.33万元,占总成交额7.64%;游资资金净流入453.25万元,占总成交额7.79%;散户资金净流出8.92万元,占总成交额0.15%。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威迈斯首次公开发行42,100,000股,并于2023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涉及4名股东,数量为42,964,359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0.21%。原锁定期为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因触发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5年1月27日。限售股股东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钧、冯颖盈、杨学锋及姚顺,承诺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且若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出现特定情形,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此外,核心技术人员冯颖盈、杨学锋和姚顺承诺在限售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股份总数的25%。保荐人认为,威迈斯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符合相关规定。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显示,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上市股数为42,964,359股,流通日期为2025年1月27日。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420,957,14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89,637,66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1,319,477股。限售期原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因触发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5年1月27日。限售股股东包括刘钧、冯颖盈、杨学锋和姚顺,均承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若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此外,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冯颖盈、杨学锋和姚顺承诺自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股份总数的25%。保荐机构认为,威迈斯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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