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16日收盘,希荻微(688173)报收于10.27元,下跌0.58%,换手率2.2%,成交量5.25万手,成交额5433.96万元。
希荻微2025-01-16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125.88万元,占总成交额2.32%;- 游资资金净流入237.9万元,占总成交额4.38%;- 散户资金净流出363.78万元,占总成交额6.69%。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5日起停牌,2024年11月15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11月18日披露预案及相关公告,股票当日复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与交易各方积极沟通交易方案,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已协调中介机构进场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持续进行中。交易各方已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最终交易价格将在资产评估结果确定后另行协商并签署相关协议。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包括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正式方案、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由保荐代表人郭慧负责。检查内容包括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公司经营状况以及承诺履行情况等。检查发现,希荻微在2024年8月因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和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和监管警示。此外,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出具了警示函。针对上述问题,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采取纠正措施。除上述问题外,希荻微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独立性、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变化或大幅波动。公司及董监高不存在未履行公开承诺的情况,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动。中金公司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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