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16日收盘,深圳新星(603978)报收于14.34元,上涨1.7%,换手率1.89%,成交量3.99万手,成交额5737.94万元。
深圳新星2025年1月16日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945.81万元,占总成交额16.48%;- 游资资金净流入36.82万元,占总成交额0.64%;- 散户资金净流入908.99万元,占总成交额15.84%。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16日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17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0,171,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594%。会议由董事长陈学敏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9,863,369股(99.6154%),反对238,900股(0.2979%),弃权69,400股(0.0867%)。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黄劲业、易明辉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4年12月3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召开,并于2025年1月1日发布通知。2025年1月1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取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16日14点30分在深圳市光明区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10日。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76名,代表股份80,171,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59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名,所持股份79,140,169股;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69名,所持股份1,031,500股。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9,863,369股赞成,238,900股反对,69,400股弃权。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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