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16日收盘,新中港(605162)报收于7.2元,上涨6.82%,换手率3.71%,成交量14.85万手,成交额1.05亿元。
新中港2025-01-16的资金流向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435.14万元,占总成交额13.73%;游资资金净流出200.92万元,占总成交额1.92%;散户资金净流出1234.22万元,占总成交额11.81%。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18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04,235,9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617%。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两项议案:1.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票数303,784,002股,占比99.8514%,反对票283,900股,弃权票168,000股。2.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票数303,692,202股,占比99.8212%,反对票386,100股,弃权票157,600股。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新中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新中港于2023年3月8日公开发行了3,691,35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6,913.50万元。2025年1月1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触发“新港转债”附加回售条款。回售价格为100.44元/张(含当期利息、含税),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7日,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2月12日。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新中港“新港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合法性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新中港发布公告称,“新港转债”触发附加回售条款,回售价格为100.44元/张(含当期利息、含税),回售期为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7日,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2月12日。回售期内“新港转债”停止转股,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新中港“新港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2,870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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