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柳钢股份(601003)01月16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1、公司是否与工信部就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企后续处理事宜进行过沟通?如果有,能否透露一些沟通的情况和进展?2、若未完成改造的钢企未得到妥善处理,这是否会对像公司这样已经完成改造的钢企造成不公平竞争的局面?毕竟完成改造的钢企投入了大量资源,而未完成改造的钢企可能在成本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这可能影响市场的公平性。
柳钢股份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是国家政策要求,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会面临环保差异化管理政策,如水电费差别化定价、停产、限产等整治措施。我公司一直致力于推进绿色钢企建设,持续推进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并及时研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确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按时按质完成。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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