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14日收盘,明阳智能(601615)报收于11.12元,上涨3.54%,换手率1.3%,成交量29.53万手,成交额3.25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556.17万元,占总成交额4.79%;游资资金净流出617.59万元,占总成交额1.9%;散户资金净流出938.58万元,占总成交额2.89%。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期及预留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为195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所持5,287,600股和93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所持2,111,2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限售期于2024年7月6日届满,预留部分第三个限售期于2024年9月16日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公司2022年净利润较2018年增长711.00%,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此外,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涉及6名激励对象,共计97,500股,回购价格分别为4.287元/股和7.455元/股。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上述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1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因部分被激励对象离职或考核不合格,公司回购注销97,50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日期为2025年1月16日。根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已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申报。回购注销涉及6人,首次授予4人,预留授予2人,合计97,500股。回购完成后,2019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剩余0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递交回购注销申请。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有限售条件股份由97,500股减少至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不变,股份合计减少97,500股至2,271,496,706股。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相关规定,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明阳智能已履行必要批准和授权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规定。特此公告。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