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10日收盘,*ST金科(000656)报收于1.61元,上涨0.0%,换手率1.37%,成交量72.97万手,成交额1.18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9.8万元,占总成交额0.59%;游资资金净流出163.35万元,占总成交额1.39%;散户资金净流入233.16万元,占总成交额1.98%。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事项,涉案金额约7.42亿元,目前处于一审阶段,法院已受理但尚未审理,对公司利润影响尚不确定。原告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园湖支行,被告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宁市新晟金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宁金泓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广西新中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告与被告一签订了《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原告已发放五笔贷款共计7亿元。截至起诉前,被告一尚欠贷款本金约6.84亿元、利息约0.57亿元、利息罚息约118.22万元。因被告一涉诉及保证人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原告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原告诉讼请求包括:被告一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罚息合计约7.42亿元;被告二、被告三在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对被告一抵押物进行拍卖并优先受偿;三被告承担律师费及其他费用。案件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密切关注进展并依法维护股东权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金科,证券代码:000656)发布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及仲裁事项的公告。截至公告日,除已披露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5.6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02%。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起诉的案件涉及金额0.08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或第三人的案件涉及金额5.54亿元(含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0.01亿元、重庆金科作为被告的案件0.55亿元)。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金额合计38.94万元。公司与重庆金科的重整申请已被法院裁定受理,管理人已向相关法院送达函件,请求依法中止执行、解除保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通过谈判、应诉等方式推动纠纷解决,但因送达流程影响,存在未收到或延迟收到法律文书的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上述案件对公司利润金额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金科,证券代码:000656)于2024年4月22日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24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五中院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重庆分所与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联合担任管理人,并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公司及重庆金科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分别定于2024年7月25日上午9:30和下午14:30召开。2024年11月22日,确定上海品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北京天娇绿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体为中选重整产业投资人。随后,公司与多个产业投资人及财务投资人签署了多项重整投资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管理人已收到18家重整投资人全部足额的履约保证金。公司正积极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相关工作。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持续盈利能力;如重整失败,公司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股票可能面临终止上市。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若2024年年度报告继续为负值,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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