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10日收盘,力生制药(002393)报收于16.55元,下跌6.55%,换手率2.15%,成交量5.52万手,成交额9364.35万元。
力生制药(002393)1月10日收盘报16.55元,跌6.55%,当日成交551.5万元。根据收盘数据统计,该股已连续2日下跌。前10个交易日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累计净流出4828.17万元,股价累计下跌4.18%;融资余额累计减少1537.43万元,融券余量累计增加0股。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15.99万元,占总成交额5.51%;游资资金净流出222.63万元,占总成交额2.38%;散户资金净流入738.61万元,占总成交额7.89%。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01月0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定于2025年02月05日下午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方建新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开征集投票权。征集时间为2025年01月22日至2025年01月24日和2025年1月27日,确权日为2025年01月21日。征集方式为发布公告,征集对象为截至2025年01月21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征集具体事项包括三项提案:1.00《关于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提案》;2.00《关于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提案》;3.0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提案》。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2月5日下午3: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公司会议室。本次大会将审议四项特别决议提案,包括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该计划的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以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21日,登记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至24日及1月27日。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5日9:15至15:00。法人股东需凭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等材料登记,自然人股东需凭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登记。会议联系人为刘子珑,电话(022)27641760。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由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激励计划拟授予不超过7,210,000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2.80%,首次授予5,770,000股,预留1,440,000股。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团队、核心研发和营销人员,共计150人。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10.59元,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及多个价格较高者的50%。激励计划有效期不超过10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锁定期为24至48个月,解锁期分三次,每次解锁比例分别为33%、33%和34%。解锁条件包括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考核,公司需达到特定的每股收益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存货周转率及药品注册证书数量等目标。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对应标准系数分别为1.0、0.8和0。此外,激励计划还包括禁售规定、考核体系等内容,确保激励计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该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可行性和操作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未来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21.22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7,650万元至15,300万元,回购期限为12个月。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首次回购股份,并在2025年1月9日完成回购。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209,980股,占总股本的2.80%,最高成交价为18.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2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29,410,070.56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不影响上市地位。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公司将按规定办理股份授予事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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