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10日收盘,三峡能源(600905)报收于4.16元,下跌1.65%,换手率0.33%,成交量94.74万手,成交额3.97亿元。
三峡能源2025年1月10日的资金流向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238.27万元,占总成交额13.19%;游资资金净流入2182.31万元,占总成交额5.5%;散户资金净流入3055.96万元,占总成交额7.7%。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公司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2024年12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72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179.357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期为2025年1月15日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026年1月15日内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此外,公司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杨贵芳等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杨贵芳、李化林、张军、张高群、曾笑鸿、滕智楚和韩雷岩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共计110.2332万股。回购价格根据派息调整后的价格确定,并支付利息。公司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手续。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主要内容包括:- 解除限售情况: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93,576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月16日。- 审批过程: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确认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禁止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2022年业绩考核达标,包括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及经济增加值改善值等指标;72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均为“A(优秀)”或“B(称职)”。- 解除限售对象:涉及72名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每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其获授数量的33.33%。- 上市流通安排: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1,793,576股,其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转让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相关规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