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京能热力(002893)01月09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请问是否有业绩预报?几号出?
京能热力回复:您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一)净利润为负值;(二)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三)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四)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五)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会计年度。 如触发上述情形之一,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在1月31日前进行业绩预告披露,请以后续公告为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为2025年04月26日,公司业绩具体情况请您届时参阅公司的定期报告,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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