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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川股份:股东可根据《公司法》行使相关权利

来源:证星互动追踪 2025-01-09 20: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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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纳川股份(300198)01月08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纳川股份董事会:林绿茵持有纳川股份3,000万股股份,谢台虎持有纳川股份1,690万股股份,张秀持有纳川股份1,216万股股份,陈志江持有纳川股份700万股股份。请问:为什么陈志江可以一直担任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等诸多职务,而林绿茵、谢台虎、张秀持股比例大大高于陈志江,却什么职务也没有???????

纳川股份回复:尊敬的投资者,股东可根据《公司法》行使相关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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