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每日必读 - 正文

1月6日股市必读:石大胜华(603026)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59.3万元,占总成交额4.75%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1-07 03:43:3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截至2025年1月6日收盘,石大胜华(603026)报收于32.69元,下跌0.21%,换手率0.82%,成交量1.66万手,成交额5460.16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59.3万元,占总成交额4.75%,散户资金净流入291.99万元,占总成交额5.35%。
  • 公司公告汇总:石大胜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票数占比99.7427%。

交易信息汇总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59.3万元,占总成交额4.75%;游资资金净流出32.68万元,占总成交额0.6%;散户资金净流入291.99万元,占总成交额5.35%。

公司公告汇总

石大胜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6日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402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38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1,797,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578%。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郭天明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1,586,960股(99.7427%),反对144,500股(0.1766%),弃权65,900股(0.0807%)。对于持股5%以下的股东,同意7,131,245股(97.1341%),反对144,500股(1.9682%),弃权65,900股(0.8977%)。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李诗滢、常小宝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于2024年12月21日公告通知,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6日下午14:00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402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380名,代表公司股份81,797,360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40.357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石大胜华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