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6日收盘,长园集团(600525)报收于4.49元,下跌1.54%,换手率1.12%,成交量14.72万手,成交额6597.2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03.12万元,占总成交额13.69%;游资资金净流入77.0万元,占总成交额1.17%;散户资金净流入826.12万元,占总成交额12.52%。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于2025年1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两项议案:
表决结果分别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公司为100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相关解锁事宜,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4,255,000股。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525)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因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8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5万股。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总股本由1,319,045,152股变更为1,318,780,152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19,045,152.00元变更为人民币1,318,780,152.00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根据上述变动,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十九条进行了相应修订,涉及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变更。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故本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报告指出,长园集团于2022年10月至2025年1月期间,经过多次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实施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该计划,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可分期解除限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多个阶段的解锁、回购及注销操作。现公司确认,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2021年度增长39.96%,满足绩效考核目标A,解锁限售系数为100%。此外,100名激励对象中,99名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优良以上,1名激励对象离世不影响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因此,公司同意对100名激励对象获授的425.5万股限制性股票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手续。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32%。国泰君安认为,本次解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为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园集团”)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长园集团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根据《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为50%。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2022年12月22日,因此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2024年12月23日起12个月内。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公司业绩考核达标和个人业绩考核合格。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较2021年度增长39.96%,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此外,100名激励对象中,99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良以上,1名离世激励对象符合除个人业绩条件以外的其他解除限售条件。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0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5.50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比例为0.32%。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6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上市股数为4,255,000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月10日。公司于2022年10月至2025年1月期间,通过多次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2022年12月22日完成限制性股票915万股的登记手续。2023年12月25日,回购注销4名离职激励对象的11万股限制性股票。2024年12月31日,回购注销8名离职激励对象的26.50万股限制性股票。2025年1月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100名激励对象获授的425.5万股限制性股票按规定解除限售。解锁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公司绩效考核目标达成及个人绩效考核合格。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月10日,上市流通数量为425.5万股。董事、高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需遵守相关转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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