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3日收盘,江中药业(600750)报收于22.86元,下跌1.42%,换手率2.08%,成交量13.06万手,成交额3.01亿元。
江中药业2025-01-03的资金流向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16.95万元,占总成交额2.05%;游资资金净流出1994.9万元,占总成交额6.62%;散户资金净流入2611.85万元,占总成交额8.67%。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该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科研骨干人员及业务骨干人员,共计不超过170人。首次授予621.70万股,预留66.00万股,总计687.7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9%。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授予价格为每股13.70元,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及前1个交易日、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120个交易日均价的60%。有效期最长120个月,限售期分别为24个月、36个月、48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3%、33%、34%。授予条件包括2023年投入资本回报率不低于15.42%,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3.90%。解除限售条件涵盖2025年至2027年的投入资本回报率、归母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研发投入强度及完成集团公司下发的产业链相关任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决定解除限售比例,90分及以上解除限售100%,80-90分解除限售80%,80分以下取消当期解除限售份额。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江中药业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超过170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科研骨干人员及业务骨干人员。激励计划拟授予不超过687.7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9%,其中首次授予621.70万股,预留66.00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13.70元。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20个月,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分年度进行考核并解除限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包括投入资本回报率、归母净利润增长率、研发投入强度等指标。激励对象个人解除限售业绩考核条件与其对应考核年度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法定程序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激励计划尚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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