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2日收盘,浩辰软件(688657)报收于38.0元,下跌4.19%,换手率1.69%,成交量6822.0手,成交额2621.91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0.36万元,占总成交额3.83%。
- 公司公告:浩辰软件在一审判决中胜诉,驳回乐普盛通的全部诉讼请求,预计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损益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公司公告:浩辰软件已累计回购股数23.5154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36%,累计已回购金额为935.76万元。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0.36万元,占总成交额3.83%;- 游资资金净流出322.85万元,占总成交额12.31%;- 散户资金净流入222.49万元,占总成交额8.49%。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为一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为被告(反诉原告);
- 涉案金额包括购房款人民币1,250万元、房屋租金人民币900万元及相应利息。
- 一审判决结果:确认北京乐普盛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浩辰软件于2012年8月签署的《办公楼买卖合同》有效;驳回乐普盛通的全部诉讼请求;驳回浩辰软件其他反诉请求。本诉案件受理费149,300元、保全费5,000元由乐普盛通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76,165元、保全费5,000元由浩辰软件负担。
- 诉讼基本情况:2024年6月,公司与乐普盛通发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乐普盛通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公司基本账户中部分资金1,050万元。
- 根据一审判决,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请,支持浩辰软件主要诉请,预计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损益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由于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处于上诉期内,最终结果尚不确定,对公司造成的具体影响需以生效判决的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公司将尽快提请法院解除对公司银行账户中的部分资金冻结,并将根据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为2024/8/26,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立新提议;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为2024/9/11~2025/9/10;
- 预计回购金额为1,000万元~2,000万元;
- 回购用途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累计已回购股数为23.5154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36%,累计已回购金额为935.76万元,实际回购价格区间为39.37元/股~39.92元/股。
- 公司已于2024年8月23日、2024年9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49.63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12个月。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5,154股,占公司总股本65,514,288股的比例为0.3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9.92元/股,最低价为39.3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57,578.5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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