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2日收盘,工业富联(601138)报收于20.71元,下跌3.67%,换手率0.63%,成交量124.73万手,成交额26.11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68亿元,占总成交额10.25%;游资资金净流出3120.82万元,占总成交额1.2%;散户资金净流入2.99亿元,占总成交额11.44%。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剩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五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人数为10人,行权数量为941,750份;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人数为313人,解除限售数量为2,663,924股。2. 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1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5,628股,回购价格为5.901元/股。3. 关于公司发行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 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税务工作规划》的议案。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剩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五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同意10名激励对象行权,行权数量为941,750份;同意313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数量为2,663,924股。2. 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此次回购注销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剩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五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解锁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指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以及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决定回购注销1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5,628股,回购价格为5.901元/股。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剩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五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0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313人;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为941,750份,限制性股票拟解除限售数量共计2,663,924股。
公司拟发行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总额不超过20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发行主体为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Cloud Network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发行方式为一次或多次或多期公开或私募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业务运营、偿还负债、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和/或项目投资/并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回购股数429.3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02%,累计已回购金额9,597.6538万元,实际回购价格区间为22.05元/股至22.74元/股。
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5,628股,回购价格为授予日对应的授予价格。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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