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收盘,福莱新材(605488)报收于21.11元,下跌5.72%,换手率4.77%,成交量9.13万手,成交额1.96亿元。
12月31日福莱新材(605488)收盘报21.11元,跌5.72%,当日成交912.84万元。前10个交易日资金流向情况:主力资金累计净流入1618.47万元,股价累计上涨15.37%。该股最近90天内共有1家机构给出评级,买入评级1家。
资金流向方面,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61.43万元,占总成交额2.86%;游资资金净流出31.68万元,占总成交额0.16%;散户资金净流入593.11万元,占总成交额3.03%。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公告,宣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3,000万元人民币的理财产品,已于2024年12月27日到期赎回,获得收益169,972.59元。公司计划继续使用3,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2510001,产品期限为14天,预计年化收益率为1.10%至2.22%。该投资旨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0元。- 相关日期:股权登记日2025/1/7,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1/8。- 差异化分红送转:是。公司回购专用账户2,426,95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为192,325,584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232,558.40元(含税)。-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前收盘价格-0.0988)÷(1+0)=前收盘价格-0.0988(元/股)。- 分红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扣税说明: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际税负分别为20%、10%和0%。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由18,737,036.30元(含税)调整为19,232,558.40元(含税)。调整原因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福新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由189,797,313股增加至194,752,534股。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调整后的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7.4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福莱新材”)的保荐人,对福莱新材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2024年12月27日,公司已累计回购2,426,950股,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根据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192,325,58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9,232,558.4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中信证券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时调整“福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转股价格:13.56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13.46元/股- “福新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5年1月8日- “福新转债”自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4年12月30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7日)期间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年1月8日)起“福新转债”将恢复转股。
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派送现金股利,“福新转债”转股价格需相应进行调整。调整公式为P1=P0-D,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金额,P1为调整后转股价。调整后的“福新转债”转股价格自2025年1月8日起生效。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同意“新型环保预涂功能材料建设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并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1月31日。-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业务,业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聘任彭恩乙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由监事会主席刘延安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此举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果,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实际融资金额视需求确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提高票据资产使用效率。- 关于202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降低外汇波动影响。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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