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山煤国际(600546)12月31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煤炭生产企业分为4类:1类-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2类-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容易自燃煤层矿井;3类-其他井工矿;4类-露天矿。公司的经坊矿、凌志达矿、大平矿、霍尔辛赫矿、铺龙湾矿、宏远矿、韩家洼矿、长春兴矿、河曲露天矿、鹿台山矿、豹子沟矿、东古城矿、鑫顺矿、庄子河矿分别属于上述4类矿井中的哪一类?
山煤国际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中煤炭生产企业分类规定为:(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二)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容易自燃煤层矿井;(三)其他井工矿;(四)露天矿。公司所属宏远矿、鑫顺矿属于第一类;经坊矿、大平矿、霍尔辛赫矿、鹿台山矿属于第二类;河曲矿属于露天矿;剩余矿井属于其他井工矿。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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