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30日收盘,镇洋发展(603213)报收于8.86元,下跌2.21%,换手率0.6%,成交量2.6万手,成交额2319.31万元。
《关于制定〈ESG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ESG管理制度》。
战略委员会调整公告: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暨制定〈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可持续发展管理职责等内容,并将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时对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原战略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继续担任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和委员,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本次调整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ESG发展战略与目标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ESG工作的日常开展,识别、控制与ESG日常管理相关的风险,审阅并向董事会提交公司ESG报告。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ESG管理制度: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ESG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方面的管理。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建立了ESG管理体系,包括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ESG工作组和各部门、子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和批准ESG发展战略与目标、重大议题、管理制度等,审定ESG报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负责研究和制订ESG发展战略与目标、管理制度等,指导ESG工作的日常开展。ESG工作组负责组织和安排各部门和子公司实施ESG工作,编制ESG报告。公司还将履行ESG职责纳入经营管理决策体系,建立ESG信息沟通机制,确保与利益相关方保持信息畅通。ESG报告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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