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旗滨集团(601636)12月30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康得新以及原董事长钟玉、原董事徐曙、原财务总监王瑜、原资金部主管张丽雄、康得集团原财务总监吴晓雁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等一案公开宣判,对贵公司信息披露是否有启示?如果有,是什么启示?该判决对贵公司现有管理层是否有影响?贵公司现有管理层是否希望理清包括俞其兵、葛文耀、季学林在内历任管理层披露责任边界?
旗滨集团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稳健经营,稳步发展,强化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人员的合规培训,增强法律意识。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法律法规,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感谢您对旗滨集团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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