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董秘互动 - 正文

纳川股份:根据《上市规则》8.6.4条(十四)规定,前期质押情况已公告

来源:证星互动追踪 2024-12-27 21:43:4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之星消息,纳川股份(300198)12月26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请问陈志江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目前陈志江先生持有纳川股份700.04万股股票全部均处于质押状态,请问:质押是如何形成的?质押何时到期?质押到期后陈志江先生是否计划减持手中的全部股份???

纳川股份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上市规则》8.6.4 条(十四)规定,前期质押情况已公告。上市公司未收到相关信息,请以公告为准。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纳川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