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26日收盘,濮耐股份(002225)报收于4.73元,下跌2.47%,换手率2.99%,成交量24.64万手,成交额1.18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濮耐股份主力资金净流出267.97万元,占总成交额2.27%。
- 公: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等议案。
- 公:公司拟将“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
- 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 公:公司修订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并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交易信息汇总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67.97万元,占总成交额2.27%;游资资金净流出1738.62万元,占总成交额14.72%;散户资金净流入2006.59万元,占总成交额16.99%。
公司公告汇总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 公司拟将“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
- 项目主体工程已于2024年上半年完工,但因前置审批进度不及预期,预计2025年6月份完成装修工程。
公司章程(2024年12月)
- 公司注册地为河南省濮阳县西环路中段,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1041.2086万元。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耐火材料生产与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与销售等。
- 公司股份总数为1010412086股,均为普通股。
- 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和监事等。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 公司设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 公司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职工监事,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等。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以保护股东利益、保持公司持续发展能力为宗旨,原则上每年度向股东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决议,并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 公司解散时,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舆情管理制度
-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管理活动造成的影响,制定本制度。
- 舆情信息的分类包括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
-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 舆情工作组负责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拟定处理方案,协调和组织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做好向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电子报、微信、微博、互动易问答、论坛、贴吧、股吧等各类型互联网信息载体。
-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及时行动,协调宣传、积极沟通,勇敢面对、主动核查,系统运作、化险为夷。
-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包括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汇报至董事会秘书。
- 舆情信息的处置措施包括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根据需要通过官网等渠道进行澄清,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采取法律措施,加强危机恢复管理。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质量,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有效沟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原则、平等性原则、主动性原则和诚实守信原则。
- 沟通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经营管理信息、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文化建设、股东权利行使方式、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风险和挑战等。
- 公司应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投资者教育基地等。
- 公司应及时关注媒体宣传报道,必要时适当回应。
- 公司应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及时发布和更新相关信息。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沟通活动、处理投资者诉求、管理相关渠道和平台、保障股东权利、配合投资者保护机构等。
- 董事长是第一负责人,董事会负责制定制度并检查落实情况。
- 董事会秘书为实施负责人,未经其许可,任何人不得从事投资者关系活动。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沟通能力和对公司及行业的了解。
- 公司应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
- 公司可以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性培训。
- 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采取便于投资者参与的方式,提前发布公告,说明活动详情。
- 参与人员包括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等。
- 公司应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特定情况下应及时召开。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
- 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公司应与股东沟通交流。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妥善开展接待工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不得利用调研活动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 调研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原则上董事会秘书全程参加。
- 公司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时,应要求其出具单位证明和身份证等资料,并签署承诺书。
- 公司应形成书面调研记录,参加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应签字确认。
- 公司应建立事后核实程序,明确未公开重大信息被泄露的应对措施。
- 公司接受新闻媒体及其他机构或个人调研或采访,参照本章规定执行。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及时查看并处理相关信息。
- 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不得误导投资者。
- 发布信息及答复问题应谨慎、客观,不得利用平台迎合市场热点或不当关联,不得夸大相关事项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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