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26日收盘,晨化股份(300610)报收于10.07元,上涨1.41%,换手率2.85%,成交量4.59万手,成交额4648.4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32.91万元,占总成交额7.16%。
- 公司公告:晨化股份核销坏账499,919.75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影响2024年及以前年度损益。
- 公司公告:晨化股份获得一项发明专利,涉及含氟聚醚胺及其制备方法。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32.91万元,占总成交额7.16%;游资资金净流入67.09万元,占总成交额1.44%;散户资金净流出400.0万元,占总成交额8.61%。
公司公告汇总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6日上午8:00
- 会议地点:江苏省宝应县淮江大道999号公司十一楼会议室
- 出席人员: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 主持人:董事长于子洲先生
- 审议通过议案:《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公告详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6日上午10:00
- 会议地点:江苏省宝应县淮江大道999号公司6楼会议室
- 出席人员: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郝斌先生主持
- 列席人员: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达明先生及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成宏先生
- 审议通过议案:《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公告详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关于获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 发明名称:一种含氟聚醚胺及其制备方法
- 专利权人: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225803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曹甸镇镇中路231号
- 发明人:贾正仁;房连顺;董晓红;张云;毕继辉;翟长伟
- 专利号:ZL 2024 1 0317394.7
- 授权公告号:CN 118184986 B
- 专利申请日:2024年03月20日
- 授权公告日:2024年12月24日
- 专利证书号:第7624965号
-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 专利权期限:20年,从专利申请日起算
- 专利要点:在一定条件下,通过低温方法合成了含氟结构的聚醚中间体;采用传统的釜式反应器,采用低温中压技术,在特定催化剂作用下制得含氟聚醚胺产品
- 公告详情:上述发明专利已在公司产品生产中应用,专利的获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但有利于保护公司知识产权,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 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6日
- 审议通过议案:《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 核销坏账情况: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止2024年11月30日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且已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金额共计499,919.75元予以核销
- 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核销的坏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24年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 董事会意见:董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 监事会意见: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应收账款,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 备查文件: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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