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26日收盘,瀚蓝环境(600323)报收于23.12元,下跌0.26%,换手率0.35%,成交量2.85万手,成交额6584.63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瀚蓝环境主力资金净流出491.42万元,占总成交额7.46%。
- 公司公告: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发布关于瀚蓝环境重大资产购买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自查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确认相关主体买卖股票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
- 公司公告:中信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核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认为相关买卖行为不属于内幕交易,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 公司公告: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发布关于瀚蓝环境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确认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91.42万元,占总成交额7.46%;游资资金净流入258.26万元,占总成交额3.92%;散户资金净流入233.15万元,占总成交额3.54%。
公司公告汇总
-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自查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核查期间为2024年1月7日至2024年11月20日。
- 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母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交易对方臻达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标的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
- 核查期间,相关自然人在二级市场买卖瀚蓝环境股票的情况已详细列出。
核查意见:基于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及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自查情况,在前述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承诺文件及相关访谈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该等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 瀚蓝环境拟通过间接控股子公司瀚蓝(香港)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核查期间为2024年1月7日至2024年11月20日。
- 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母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交易对方臻达发展及其主要负责人;交易标的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其他知悉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及年满18岁的成年子女。
- 核查期间相关主体买卖瀚蓝环境股票的情况已详细列出。
- 中信证券建立了《信息隔离墙制度》《未公开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制度并切实执行,相关股票买卖行为属于正常业务活动,与本投行项目不存在直接关系,中信证券不存在公开或泄露相关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
核查意见:在前述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说明及承诺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买卖瀚蓝环境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关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召集,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38人,所代表股份合计530,006,5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037%。
-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了17项议案,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所有议案均采用非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同意529,945,938股,占99.9885%;反对45,946股,占0.0086%;弃权14,700股,占0.0029%。
- 关于公司本次私有化交易方案的议案:各子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
- 其他议案也均获得高比例通过。
-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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