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26日收盘,东方集团(600811)报收于2.4元,上涨3.9%,换手率9.85%,成交量360.22万手,成交额8.76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东方集团股票2024年12月23日至25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公司公告:东方集团已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但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仍存在不确定性。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2024年12月26日,东方集团股票主力资金净流入2279.84万元,占总成交额2.6%;游资资金净流出902.99万元,占总成交额1.03%;散户资金净流出1376.86万元,占总成交额1.57%。
公司公告汇总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具体情况: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24年12月23日、12月24日、12月2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核实情况:
- 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外部环境未发生其他重大变化。
- 重大事项情况: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媒体报道: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 其他事项:
- 公司已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被实施破产清算并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可能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 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出现大额提取受限情形,截至2024年6月17日,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6.40亿元、贷款余额6.66亿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将采取措施化解流动性资金不足问题,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履行相关承诺。
-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如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 风险提示: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董事会声明: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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