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25日收盘,中航重机(600765)报收于20.07元,上涨0.15%,换手率1.3%,成交量19.19万手,成交额3.87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中航重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82.85万元,占总成交额1.77%。
- 公司公告:中航重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设立、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公司章程修订等。
- 公司公告:中航重机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设立、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等。
- 公司公告:中航重机将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公司章程修订等议案。
- 公司公告:中航重机修订《公司章程》,调整公司注册资本及党委章节部分条款。
- 公司公告:中航重机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公告:中航重机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航空精密模锻产业转型升级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12月。
- 公司公告:中航重机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延期,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至镇江市、上海市,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7年12月。
- 公司公告:中航重机拟续保董监高责任险,赔偿限额为单一或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82.85万元,占总成交额1.77%;游资资金净流出903.96万元,占总成交额2.34%;散户资金净流入221.11万元,占总成交额0.57%。
公司公告汇总
中航重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召开:2024年12月24日,应到董事9名,董事出席9名。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延期的议案》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关于修订 <中航重机公司章程 >的议案》
- 《关于修订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 《关于制订 <中航重机市值管理制度 >的议案》
- 《关于续保“董责险”的议案》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中航重机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召开:2024年12月24日,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延期的议案》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关于续保“董责险”的议案》
中航重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 召开日期:2025年1月10日14点00分
- 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多彩航空总部1号楼5层公司会议室
- 网络投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2025年1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9:15-15:00
- 审议事项: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延期的议案》
- 《关于修订 <中航重机公司章程 >的议案》
- 《关于续保“董责险”的议案》
中航重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修订内容:
-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由1,481,545,812.00元调整为1,481,438,264.00元
- 第二十四条:公司股份总数由1,481,545,812.00股调整为1,481,438,264.00股
- 新增第一百〇六条:公司党委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重要事项
- 第一百〇七条: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等按照相关职权和规定作出决定
- 第一百〇八条: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
中航重机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主要内容: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等具体事宜。
中航重机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 项目名称:航空精密模锻产业转型升级项目
- 延期原因:制坯能力工艺设备设计、制造的技术方案论证时间较长,且制坯能力工艺设备安装与主设备大型模锻液压机在同一厂房内,考虑到安全因素,导致项目制坯能力工艺设备建设进度有所延期。
- 延期后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2025年12月
中航重机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延期的公告
- 项目名称: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 变更原因:进口设备无法及时完成进口,导致项目无法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公司决定以国产设备替代进口设备,并将项目调整至镇江市、上海市。
- 延期后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2027年12月
中航重机关于续保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 投保方案:
- 投保人: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险人:公司、子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赔偿限额:单一或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 保险期限:12个月
- 授权事项: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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