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天眼查APP信息整理,12月25日公布的《莲塘尾水库运营管理服务合同公示》中显示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公告内容如下: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福田区水务综合事务中心拟对莲塘尾水库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莲塘尾水库运营管理服务 合同金额(元):2540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原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中关于合同价款的约定内 容,修改为“项目合同含税总价:¥1670710.00 元。” (二)原合同第二条“(三)管养服务要求”中关于保洁及 绿化的约定内容,修改为“7.保洁:陆域清扫保洁等级划分参考 《深圳市公园园容绿化管理规范》,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 三级四个等级,莲塘尾水库按照二级陆域保洁等级开展工作。水 域保洁按照水库管养规范(DB4403/T 347)中一级清扫保洁等级 开展工作。8.绿化:绿化管理养护作业时应统一着装,佩戴管理 养护标志;做好安全防护,按规范和作业程序作业;绿化管理养 护等级划分参考《深圳市公园园容绿化管理规范》,划分为特级、 一级、二级、三级四个等级,莲塘尾水库生态池内挺水植物按一级绿化管理养护等级开展工作,其余绿地按二级绿化管理养护等 级开展工作。” (三)原合同第三条“人员要求”约定内容,修改为“一、 管理团队要求:乙方须为本项目安排 5 人(含本数)以上的管理 团队成员,团队成员均为乙方自有员工,其中 1 人为项目负责人, 4 人为主要技术人员(其中技术负责人 1 人,专业技术人员 1 人, 安全管理人员 1 人,专业运行维护人员 1 人),各成员相应资质 情况必须与投标文件中一致。二、水库需保证有一名项目负责人, 配 4 名安保人员长期驻点工作。”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莲塘尾水库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工作需求发生变化,根据《水库管养规范》中小型水库运行维护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工作消耗量标准,拟就合同价款、绿化及保洁管养服务要求、人员要求事宜签订补充协议。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01月0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福田区水务综合事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弘毅路6号福田区环境监测监控基地大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10楼 联系电话:0755-83941762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
数据来源:天眼查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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