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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股市必读:粤宏远A(000573)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04.65万元,占总成交额3.16%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4-12-25 08: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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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24日收盘,粤宏远A(000573)报收于2.91元,下跌1.69%,换手率3.52%,成交量22.26万手,成交额6475.31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粤宏远A主力资金净流出204.6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10.67万元。
  • 公司公告:董事会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修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等。
  • 舆情管理: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明确舆情分类及处理原则。
  • 信息披露:公司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强调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 投资者关系: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旨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 接待和推广:公司制定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规范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
  • 审计与风险管理:公司修订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强化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职责。
  • 董监高持股变动:公司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规范董监高人员的持股行为。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04.65万元,占总成交额3.16%;游资资金净流出6.02万元,占总成交额0.09%;散户资金净流入210.67万元,占总成交额3.25%。

公司公告汇总

  • 董事会决议公告: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修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更名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 《舆情管理制度》。
  • 以上议案均获得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舆情管理制度

  • 总则: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 舆情分类:舆情分为重大舆情与一般舆情,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 处理原则:快速反应、协调宣传、勇敢面对、系统运作。
  • 组织体系: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 信息采集: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
  • 责任追究: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处分和经济处罚。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基本原则: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定期报告: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临时报告: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当立即披露。
  • 信息披露职责:公司董事会负责信息披露工作的统一管理,决定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 保密措施:公司各有关部门报送的资料信息在未披露前应妥善保管,不得对外披露及泄露给他人。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 基本原则:合规性原则、平等性原则、主动性原则、诚实守信原则。
  • 沟通内容:公司的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公司的文化建设、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 沟通方式:通过公司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投资者教育基地等渠道,利用中国投资者网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的网络基础设施平台,采取股东大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 组织与实施: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指定证券事务部负责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 基本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诚实守信的原则、保密原则、合规披露信息原则、高效低耗原则、互动沟通原则。
  • 沟通方式: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调研、一对一沟通、邮寄资料、电话咨询、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和路演、新闻采访等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 保密措施:公司相关的接待和推广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向对方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 记录备查:公司进行接待和推广活动应登记备查,对接受或邀请对象的调研、沟通、采访及宣传、推广等活动予以详细记载。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 职责: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 时间安排: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三十日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前一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 沟通与评审: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公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应向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及年审注册会计师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听取年审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及公司经营成果的汇报,形成书面评审文件。
  • 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 禁止买卖情形:公司董监高人员在以下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 股份锁定与解锁:公司董监高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 信息披露: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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