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24日收盘,福龙马(603686)报收于10.88元,上涨10.01%,涨停,换手率3.75%,成交量15.56万手,成交额1.68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福龙马12月24日涨停收盘,收盘价10.88元,封单资金为9533.88万元,占其流通市值2.11%。
- 公司公告:福龙马为子公司海口龙马提供1,6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79,209,629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0%。
交易信息汇总
- 股价提醒:福龙马12月24日涨停收盘,收盘价10.88元。该股于9点30分涨停,未打开涨停,截止收盘封单资金为9533.88万元,占其流通市值2.11%。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596.33万元,占总成交额33.3%;游资资金净流出2089.57万元,占总成交额12.43%;散户资金净流出3506.76万元,占总成交额20.86%。
公司公告汇总
- 福龙马: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一)
-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海口龙马环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龙马”)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本次担保金额1,65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海口龙马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5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79,209,629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0%,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 本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且本次担保事宜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
- 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 近日,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口龙马因业务开展需要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开立担保函合同》(合同编号:琼交银(西海岸)2024年保函字第LM001号)及相关协议,海口龙马向交通银行申请开具额度1,650万元的履约保函。公司为上述担保函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就上述事项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交银(西海岸)2024年保字第FLM001号),本次担保金额为1,650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向控股子公司海口龙马提供担保金额为1,650万元(含本次),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上述议案于2024年5月13日经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海口龙马环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MA5RCD2L6C
-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办事处金园路2号龙华金园办公区办公楼703室
- 法定代表人:陈志坚
- 注册资本:14,676.9113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2016年1月19日
- 经营范围:城乡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管理;园林养护、保洁;河道、水域清理保洁、下水道清污;移动厕所、固定厕所服务、保洁;国道、高速公路养护、保洁;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污泥、粪便、城镇固废的处理与处置;环卫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废旧物质的回收与利用;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物清洁服务;车辆批发;车辆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车辆修理与维护;专用设备销售;二手车销售;机械与设备租赁;病虫防治服务。
- 股权结构:
-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273.80万元,实缴资本10,273.80万元,出资比例70%
- 海口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403.10万元,实缴资本4,403.10万元,出资比例30%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9,064.74万元,净资产20,660.14万元,营业收入32,120.22万元,净利润3,546.22万元
- 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27,578.46万元,净资产19,303.24万元,营业收入24,279.18万元,净利润1,836.06万元
- 截至2024年9月30日,海口福龙马的资产负债率为30.01%。
-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 合同主体:
-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 保证人: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保证金额:人民币1,650万元
-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 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 董事会意见:
- 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4月17日、5月13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事宜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
-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正在履行的担保余额为179,209,629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0%,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均未超过公司授权的担保额度。控股子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为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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