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23日收盘,浩物股份(000757)报收于3.92元,下跌10.09%,跌停,换手率4.39%,成交量23.41万手,成交额9528.91万元。
浩物股份(000757)12月23日收盘报3.92元,跌停,当日成交2340.79万元。根据收盘数据统计,该股近5个交易日中有2日跌幅超5%,当年累计跌幅20.11%。前10个交易日资金流向情况:主力资金累计净流入5350.44万元,股价累计下跌10.22%。
12月23日,浩物股份(000757)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73.47万元,占总成交额2.87%;游资资金净流出237.64万元,占总成交额2.49%;散户资金净流出35.82万元,占总成交额0.38%。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4-57号
特别提示: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应用指南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准则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应用指南2024》”)规定,企业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应用指南2024》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应用指南2024》规定,公司计提的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重述了比较期间的相关财务报表,具体影响如下:
| 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23年度调整前 | 2023年度调整后 | 调整差异 || --- | --- | --- | --- || 营业成本 | 3,563,966,412.00 | 3,569,570,937.15 | 5,604,525.15 || 销售费用 | 78,183,336.02 | 72,578,810.87 | -5,604,525.15 |
| 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24年1-9月调整前 | 2024年1-9月调整后 | 调整差异 || --- | --- | --- | --- || 营业成本 | 2,347,279,823.54 | 2,354,847,903.22 | 7,568,079.68 || 销售费用 | 54,509,730.25 | 46,941,650.57 | -7,568,079.68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营业成本”“销售费用”两项财务指标进行调整,不存在对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的情形,不存在追溯调整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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