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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股市必读:粤宏远A(000573)12月23日收盘跌8.36%,主力净流出942.66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4-12-24 05: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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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23日收盘,粤宏远A(000573)报收于2.96元,下跌8.36%,换手率5.58%,成交量35.34万手,成交额1.07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粤宏远A(000573)12月23日收盘报2.96元,跌8.36%,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42.66万元。
  • 公司公告: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修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等。
  • 舆情管理:公司制定了详细的舆情管理制度,明确了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 信息披露:公司修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强调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 投资者关系: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 接待和推广:公司制定了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规范了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和管理。
  • 审计与风险管理:公司制定了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明确了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职责。
  • 董监高持股变动: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规范了董监高人员的持股变动管理。

交易信息汇总

  • 股价提醒:12月23日粤宏远A(000573)收盘报2.96元,跌8.36%,当日成交3534.25万元。根据收盘数据统计,该股已连续2日下跌,近5个交易日中有2日跌幅超5%。前10个交易日资金流向情况:主力资金累计净流出176.11万元,股价累计下跌10.56%。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42.66万元,占总成交额8.82%;游资资金净流出154.48万元,占总成交额1.44%;散户资金净流入1097.13万元,占总成交额10.26%。

公司公告汇总

  • 董事会决议公告: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在东莞市南城街道宏远大厦16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会议由周明轩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修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更名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 《舆情管理制度》。 以上议案均获得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期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制度全文。

舆情管理制度

  • 总则: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 舆情分类:舆情分为重大舆情与一般舆情,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 组织体系: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舆情工作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 处理原则: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系统运作、化险为夷。
  • 责任追究: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处分和经济处罚,引发公司舆情的,公司将从重处理并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相关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基本原则: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
  • 定期报告: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临时报告: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 信息披露职责:公司董事会负责信息披露工作的统一管理,决定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关注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情况,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配合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 基本原则:合规性原则、平等性原则、主动性原则、诚实守信原则。
  • 管理目标: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熟悉;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形成尊重投资者、服务投资者的管理理念;改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 沟通内容:公司的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公司的文化建设、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 沟通方式:通过公司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投资者教育基地等渠道,利用中国投资者网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的网络基础设施平台,采取股东大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 基本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诚实守信的原则;保密原则;合规披露信息原则;高效低耗原则;互动沟通原则。
  • 管理职责: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接待与推广事务工作的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负责接待与推广事务具体工作的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
  • 沟通活动: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应尽量避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防止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可在定期报告结束后、实施融资计划或其他公司认为必要的时候举行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或路演活动。
  • 活动记录:公司进行接待和推广活动应登记备查,对接受或邀请对象的调研、沟通、采访及宣传、推广等活动予以详细记载。至少应记载以下内容: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方式;活动的详细内容;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及责任承担(如有);其他内容。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 职责: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 时间安排: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三十日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前一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 沟通与评审: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公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应向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及年审注册会计师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听取年审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及公司经营成果的汇报,形成书面评审文件。
  • 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 禁止买卖情形:公司董监高人员在以下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 股份锁定与解锁:公司董监高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 持股信息申报: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董监高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并定期检查其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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