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20日收盘,精工钢构(600496)报收于3.1元,下跌0.96%,换手率1.22%,成交量24.62万手,成交额7636.45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精工钢构主力资金净流出418.7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423.3万元。
- 公司公告:精工钢构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18.75万元,占总成交额5.48%;游资资金净流出4.55万元,占总成交额0.06%;散户资金净流入423.3万元,占总成交额5.54%。
公司公告汇总
- 精工钢构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该议案已被公司控股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精工钢构关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 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24-090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 类型和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召开日期:2024年12月30日
- 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
-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 提案人: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提案程序说明:公司已于2024年12月14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26.68%股份的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2024年12月2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披露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2024年12月30日14点00分,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大虹桥国际32楼会议室
-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2024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15:00
-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1: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A股股东
- 序号2: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A股股东
- 报备文件: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精工钢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公司名称: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工业”)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2,000万元,担保余额50,37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20日)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 担保情况概述:
- 因公司下属所控制企业经营所需,公司拟为其在银行融资提供最高额度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 担保企业:公司
- 拟被担保企业:精工工业
- 债权人: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桥支行
- 担保金额:22,000万元
- 担保期限:1年
- 担保内容:工程保函等,最高额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等
- 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 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浙江省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柯西工业园鉴湖路,法定代表人:洪国松,注册资本12,700万美元,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等。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含间接)其99.71%的股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35.53亿元,净资产12.18亿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41.17亿元,净资产12.38亿元。
- 董事会意见:
-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独立董事意见:
-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同意公司应所控制企业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 截至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429,563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关联公司担保共计19,500万元人民币(关联担保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加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新增担保15,980万元(本次总担保额度22,000万元,其中续保6,02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外融资担保金额合计445,543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2.34%。无逾期担保的情况。(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由于尚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故未计算在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中。)
- 备查文件目录: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 独立董事意见
- 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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