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每日必读 - 正文

12月20日股市必读:奥维通信(002231)12月19日高管杜方协议转让股份合计1734.26万股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4-12-23 05:59:0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截至2024年12月20日收盘,奥维通信(002231)报收于6.93元,上涨2.21%,换手率8.59%,成交量25.32万手,成交额1.75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奥维通信主力资金净流入487.84万元,占总成交额2.79%。
  • 股本:董事长杜方减持1734.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0%。
  • 公告:实际控制人杜方与上海东和欣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完成17,342,600股股份的协议转让过户登记。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87.84万元,占总成交额2.79%;游资资金净流出201.14万元,占总成交额1.15%;散户资金净流出286.7万元,占总成交额1.64%。

股本股东变化

  • 高管增减持:根据12月20日市场公开信息、上市公司公告及交易所披露数据整理,奥维通信(002231)最新董监高及相关人员股份变动情况:2024年12月19日公司董事长、总裁杜方共减持公司股份1734.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为5.0%。变动期间公司股价下跌1.6%,12月19日当日收盘报6.78元。

公司公告汇总

  • 关于实际控制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及相关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本次协议转让概述:杜方先生与上海东和欣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和欣”)分别于2024年8月14日、2024年9月30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342,6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上海东和欣。本次转让价格为4.36元/股,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75,613,736.00元。
  • 股份过户登记情况:本次协议转让已完成过户,并于2024年12月19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 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 本次解质押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杜方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是
    • 本次解除质押数量(股):2,320,000
    • 占其过户前 所持股份比例:3.34%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7%
    • 起始日:2024年5月10日
    • 解除日期:2024年12月18日
    • 质权人:上海东和欣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股东名称:杜方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是
    • 本次解除质押数量(股):15,022,600
    • 占其过户前 所持股份比例:21.66%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33%
    • 起始日:2023年9月7日
    • 解除日期:2024年12月18日
    •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 股东名称:杜方
    • 持股数量:52,032,400
    • 持股比例:15.00%
    • 累计被质押数量(股):43,968,650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84.50%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68%
    • 已质押股份情况:0 0%
    • 未质押股份情况:0 0%
    • 股东名称:上海东和欣
    • 持股数量:18,094,600
    • 持股比例:5.22%
    • 累计被质押数量(股):0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
    • 已质押股份情况:0 0%
    • 未质押股份情况:0 0%
  • 其他事项说明
    1.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杜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东和欣合计持有公司70,127,000股股份,仍占公司总股本的20.22%,杜方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协议转让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股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 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相关股东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4. 上海东和欣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在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 备查文件
    1.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 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奥维通信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