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20日收盘,韦尔股份(603501)报收于104.01元,上涨0.72%,换手率2.22%,成交量26.99万手,成交额28.28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韦尔股份主力资金净流入9351.28万元,占总成交额3.31%。
- 公司公告:韦尔股份将于2024年12月30日支付可转债第四年利息,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1.5元人民币(含税)。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9351.28万元,占总成交额3.31%;
- 游资资金净流出6499.73万元,占总成交额2.3%;
- 散户资金净流出2851.55万元,占总成交额1.01%。
大宗交易
- 12月20日韦尔股份现1笔大宗交易,机构净买入1.02亿元。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度付息的公告
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 债券名称: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 债券简称:韦尔转债
- 债券代码:113616
- 发行总额:24.40亿元
- 债券期限:自2020年12月28日至2026年12月27日
- 债券利率:第一年为0.2%、第二年为0.4%、第三年为0.6%、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1.8%、第六年为2.0%
- 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 转股期限:2021年7月5日至2026年12月27日止
- 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222.83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62.46元/股
- 可转债信用评级:AA+
- 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 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次付息方案
- 本次付息为“韦尔转债”第四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2月27日。
- 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1.5%(含税),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1.5元人民币(含税)。
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和付息日
-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7日
- 可转债除息日:2024年12月30日
- 可转债付息日:2024年12月30日
付息对象
-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4年12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韦尔转债”持有人。
付息办法
- 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1.50元人民币(税前),实际派发利息为1.20元(税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1.50元人民币(含税)。
- 对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34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的实际派发金额为1.50元人民币(含税)。
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 发行人: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上科路88号东楼
- 联系电话:021-50805043
- 联系人:证券部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平安金融中心B座25层
- 电话:010-56800148
- 传真:010-66024011
- 保荐代表人:姚崟、董蕾
- 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 联系电话:4008058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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