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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股市必读:大名城(600094)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46.58万元,占总成交额6.8%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4-12-19 05: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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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18日收盘,大名城(600094)报收于3.82元,下跌0.52%,换手率0.92%,成交量20.95万手,成交额8037.55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大名城主力资金净流入546.58万元,占总成交额6.8%。
  • 公司公告:大名城第九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2,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担保进展:大名城为全资子公司同湛奕(厦门)贸易有限公司提供3200万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46.58万元,占总成交额6.8%;游资资金净流出78.26万元,占总成交额0.97%;散户资金净流出468.32万元,占总成交额5.83%。

公司公告汇总

第九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召开: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9名董事全部参与了此次董事会议案的审议和表决,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 审议通过议案: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2013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2,500万元(含22,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召开: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加审议和表决监事3名,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 审议通过议案: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核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2,500万元(含22,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2013年度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14年9月完成发行,公司向7名特定投资者发行5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5,997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411358号)。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用途为名城永泰东部温泉旅游新区一期项目。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18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累计支付项目建设工程款274,421.73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为22,503.39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途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
  •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2024年12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2,500万元(含22,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董事会审议程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2,500万元(含22,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会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 专项意见说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认为,大名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大名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 担保情况概述:近日,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湛奕(厦门)贸易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综合授信协议》,因生产经营所需,厦门同湛奕向光大银行厦门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3200万元。为保障相关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履行,公司作为保证人,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城汇(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房产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 被担保企业基本情况:同湛奕(厦门)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6月22日,法定代表人为张燕琦,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货物进出口、建筑材料销售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同湛奕经审计总资产4,313.74万元,负债总额311.52万元,净资产4,002.23万元;2023年1月至12月经审计营业收入1,036.98万元,净利润-0.7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厦门同湛奕未经审计总资产4,557.57万元,负债总额567.85万元,净资产3,989.73万元;2024年1月至9月未经审计营业收入229.69万元,净利润-12.50万元。同湛奕(厦门)贸易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同湛奕与光大银行厦门分行签署《综合授信协议》,因生产经营所需,厦门同湛奕向光大银行厦门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3200万元,期限为36个月。为保障相关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履行,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光大银行厦门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城汇(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抵押人,与光大银行厦门分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持有的房产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所融资金用于子公司生产经营,风险可控。
  • 董事会意见: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止本公告日,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新增担保额度起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为各级子公司累计新增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190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5%。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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