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18日收盘,光明乳业(600597)报收于8.99元,下跌0.88%,换手率1.42%,成交量19.55万手,成交额1.77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光明乳业主力资金净流出2823.28万元,占总成交额15.98%。
- 公司公告:光明乳业将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五个提案,包括聘任审计机构、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新西兰新莱特开展套期保值业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银宝光明牧业提供担保。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823.28万元,占总成交额15.98%;游资资金净流入1596.8万元,占总成交额9.04%;散户资金净流入1226.47万元,占总成交额6.94%。
公司公告汇总
- 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6日下午2:00
- 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A栋五楼多功能厅
- 主持人:董事长黄黎明
- 会议议程:
-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 审议提案:
- 提案一: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提案;
- 提案二: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提案;
- 提案三:关于新西兰新莱特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提案;
- 提案四: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案;
- 提案五:关于为银宝光明牧业提供担保的提案。
- 股东发言及股东提问。
- 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对提案投票表决。
- 大会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的结果)。
- 宣布表决结果。
-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 会议须知:
- 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 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正常程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 股东在大会上有权发言和提问。请准备发言和提问的股东事先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提供发言提纲。
- 对于所有已列入本次大会议程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
- 与本次大会提案二、四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对该提案回避表决。
- 本次大会在审议和表决大会提案后,应对此作出决议,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议事规则的规定:提案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 投票注意事项: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6日下午2点整,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A栋五楼多功能厅。
-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6日。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股东对所有提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应逐项表决,在提案下方的“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以在所选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不符合此规则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投票的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提案中某项或某几项提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要求的投票申报的提案,其所持表决权数按照弃权计算。
- 现场会议表决票应当至少有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监督的情况下清点和计票,并由律师当场见证,网络投票结果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负责统计,合并投票结果后,由律师公布表决结果。
- 提案一: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提案
- 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 毕马威华振基本情况:成立于1992年8月18日,2012年7月5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首席合伙人邹俊,注册会计师1,121人,2023年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1亿元。
- 审计收费: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77.6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202.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75万元。
- 提案二: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提案
-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 协议内容包括存款、贷款、结算等金融服务,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为人民币4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提案三:关于新西兰新莱特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提案
- 新西兰新莱特拟开展远期外汇合约、利率互换合约业务,以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
- 投资金额:2025年外汇远期合约峰值为15亿新西兰元,利率互换合约峰值为1亿新西兰元。
- 投资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资金来源:新西兰新莱特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提案四: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案
- 2025年度,公司预计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约人民币141,000万元,其中向关联公司出售商品约人民币38,000万元,向关联公司采购商品约人民币80,000万元,向关联公司支付费用约人民币23,000万元。
- 关联交易内容包括出售乳制品、畜牧产品、种植产品、淘汰的牛只及其他产品,采购糖、包装材料、畜牧产品、食用油及其他产品,支付租金、渠道费、广告服务费、运费、物业服务费、品牌使用费及其他费用。
- 提案五:关于为银宝光明牧业提供担保的提案
- 银宝光明牧业拟向上海农商银行徐汇支行申请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综合授信额度1.2亿元,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为1年期LPR-75BPs。
- 光明牧业持股比例49%,光明乳业提供担保人民币5,880万元;银宝集团持股比例51%,银宝集团提供担保人民币6,12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 银宝光明牧业向银宝集团、光明乳业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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