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17日收盘,国风新材(000859)报收于7.02元,上涨10.03%,已连续涨停2天,换手率0.23%,成交量2.06万手,成交额1446.92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国风新材12月17日涨停收盘,收盘价7.02元,封单资金为3.83亿元,占其流通市值6.09%。
- 资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971.53万元,占总成交额67.14%。
- 龙虎榜:国风新材因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证券登上龙虎榜。
- 公告: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施克炜等11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太湖金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6,263,796股股份(占金张科技库存股注销后总股本比例为58.33%)。
交易信息汇总
国风新材12月17日涨停收盘,收盘价7.02元。该股于9点25分涨停,未打开涨停,截止收盘封单资金为3.83亿元,占其流通市值6.09%。
资金流向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971.53万元,占总成交额67.14%;游资资金净流出357.67万元,占总成交额24.72%;散户资金净流出613.86万元,占总成交额42.43%。
龙虎榜上榜
沪深交易所2024年12月17日公布的交易公开信息显示,国风新材(000859)因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证券登上龙虎榜。此次是近5个交易日内第1次上榜。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12月16日、12月1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 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 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买卖公司股票;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施克炜等11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太湖金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6,263,796股股份(占金张科技库存股注销后总股本比例为58.33%),同时向包括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暂不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另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交易具体方案及相关事项,并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后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方案、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完成并确定交易价格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将根据最终交易方案进一步确认并履行所需内部决策程序、本次交易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正式批准、本次交易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等。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或注册,及最终取得批准、审核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 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对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因素做出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再次仔细阅读并注意风险。同时,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请关注公司的定期报告。
-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 公司向控股股东的核实函及回函;
-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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