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每日必读 - 正文

12月13日股市必读:*ST东园(002310)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104.56万元,占总成交额14.84%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4-12-16 05:55:1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截至2024年12月13日收盘,*ST东园(002310)报收于2.1元,上涨0.96%,换手率2.5%,成交量67.24万手,成交额1.42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ST东园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104.56万元,占总成交额14.84%。
  • 公司公告:*ST东园重整计划草案中,拟以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2.34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计转增3,313,860,113股。
  • 公司公告:*ST东园将通过收(并)购新能源资产、自主开发、合作开发等方式,快速扩大新能源业务范围和市场占有率。
  • 公司公告:*ST东园将清理低效项目,集中资金保障优质项目的运营,并通过与产业资本股权合作,盘活存量优质资产。
  • 公司公告:*ST东园关于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补充公告中,北京国朝东方绿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等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将锁定12个月,北京朝阳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受让的转增股份将锁定36个月。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104.56万元,占总成交额14.84%;游资资金净流入1006.24万元,占总成交额7.1%;散户资金净流入1098.32万元,占总成交额7.75%。

公司公告汇总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 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必要性:东方园林已经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如果进行破产清算,现有资产在清偿各类债权后已无任何剩余财产向出资人分配,出资人权益为零。为避免破产清算,出资人应和债权人共同分担实现公司重整的成本。
  • 出资人权益调整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出资人组由截至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公告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证登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东方园林股东组成。
  • 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内容:东方园林现有总股本为2,685,462,004股,拟以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2.34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计转增3,313,860,113股。转增完成后,总股本预计将增至5,999,322,117股。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由管理人进行分配和处置:
  • 11亿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其中8亿股由国联产业投资基金设立的北京国朝东方绿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受让,1亿股由北京朝阳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受让,2亿股由国寿财富管理和深圳申优资产管理各受让1亿股。
  • 15.14亿股用于清偿债务。
  • 7亿股作为预留股份,用于未来引入投资人,所得资金用于解决职工等历史遗留问题、信托项下平台公司为实现债权人利益而必需的初始启动资金等。
  • 除权(息)处理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规定,本方案实施后,可能对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进行调整。东方园林已聘请财务顾问对除权(息)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论证,最终以财务顾问出具的专项意见为准。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

  • 增量业务(新能源)经营战略
  • 项目收(并)购:通过收(并)购新能源资产,快速扩大业务范围和市场占有率。
  • 自主开发:依托现有资源,选择与地方政府有良好合作基础且风光资源丰富的地区进行新能源项目自主开发。
  • 合作开发:与地方城投企业、优质民企、供应链渠道等通过合作协议或合资等方式,共同进行新能源项目开发、收购等活动。
  • “循环经济”与新能源项目开发结合:继续加大风光设备循环再利用与园林景观、文化娱乐和市政建设等领域相互融合发展的循环经济理念。
  • 电站资产证券化:通过发行新能源REITs基金降低杠杆,解决项目投资回报周期长的问题,释放存量项目资金。
  • 存量业务经营战略
  • 精细管理生态业务,国内国际双向协同:
    • 对传统生态业务进行精细化管理,致力于成为生态城乡与美好生活运营商。
    • 发挥公司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中的甲级资质、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优势,持续在全国各地打造精品项目。
    • 积极开展央国企合作,通过资源导入、精细化管理提升等方式,与央企或市属国有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 建立海外事业部,布局海外业务。在沙特等海外市场开展园林绿化、污水处理、文化旅游、气候变化等领域业务。
    • 凭借柬埔寨、越南项目的深入推进,积极拓展东南亚市场,实现国内国际业务双向协同。
  • 盘活转让环保循环,寻求国资积极合作:
    • 清理低效项目,集中资金保障优质项目的运营,通过与产业资本股权合作,盘活存量优质资产。
    • 通过重整保留部分污水处理、金属回收循环等优质、稳定盈利及市场发展前景好的资产,盘活相关资产。
    • 剥离环保及循环板块竞争充分、门槛较低、效率低下的资产,提高总体资产质量及盈利能力。
    • 积极寻求合作,实现业务协同。与拟上市公司探讨业务合作,与朝阳区国资委系统环保企业共谋协同发展。

关于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补充公告

  • 证券代码:002310
  • 证券简称:*ST东园
  • 公告编号:2024-110
  • 主要内容
  •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同时,由公司管理人召集并定于2024年12月20日下午2时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审议该方案。
  • 为便于投资者更清晰地了解该方案内容,提高决策效率,公司就相关事项补充如下:
    • 北京国朝东方绿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指定主体,如有)和深圳申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指定主体,如有)本次受让的转增股份自登记至重整投资人名下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北京朝阳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受让的转增股份自登记至重整投资人名下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7亿股预留股份的转让、减持(包括集合竞价、大宗交易等各种方式)需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份限售、减持的有关规定。
    • 重整投资人及预留股份受让人转让转增股票给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时,应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 补充后的《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东园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