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12日收盘,*ST东园(002310)报收于2.08元,下跌0.48%,换手率2.21%,成交量59.41万手,成交额1.25亿元。
东方园林已经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如果进行破产清算,现有资产在清偿各类债权后已无任何剩余财产向出资人分配,出资人权益为零。为避免破产清算,出资人应和债权人共同分担实现公司重整的成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出资人组由截至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公告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证登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东方园林股东组成。
东方园林现有总股本为2,685,462,004股,拟以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2.34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计转增3,313,860,113股。转增完成后,总股本预计将增至5,999,322,117股。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由管理人进行分配和处置:1. 11亿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其中8亿股由国联产业投资基金设立的北京国朝东方绿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受让,1亿股由北京朝阳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受让,2亿股由国寿财富管理和深圳申优资产管理各受让1亿股。2. 15.14亿股用于清偿债务。3. 7亿股作为预留股份,用于未来引入投资人,所得资金用于解决职工等历史遗留问题、信托项下平台公司为实现债权人利益而必需的初始启动资金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规定,本方案实施后,可能对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进行调整。东方园林已聘请财务顾问对除权(息)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论证,最终以财务顾问出具的专项意见为准。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ST东园 公告编号:2024-110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同时,由公司管理人召集并定于2024年12月20日下午2时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审议该方案。为便于投资者更清晰地了解该方案内容,提高决策效率,公司就相关事项补充如下:
北京国朝东方绿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指定主体,如有)和深圳申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指定主体,如有)本次受让的转增股份自登记至重整投资人名下之日起锁定12个月。北京朝阳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受让的转增股份自登记至重整投资人名下之日起锁定36个月。
7亿股预留股份的转让、减持(包括集合竞价、大宗交易等各种方式)需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份限售、减持的有关规定。
重整投资人及预留股份受让人转让转增股票给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时,应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补充后的《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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