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12日收盘,开开实业(600272)报收于14.66元,上涨9.98%,已连续涨停2天,换手率19.71%,成交量31.53万手,成交额4.51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开开实业12月12日涨停收盘,收盘价14.66元,封单资金为4105.53万元,占其流通市值1.75%。
- 公司公告:开开实业变更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由胡明利女士接替吴韧女士。
- 公司公告:开开实业使用2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宁波银行的结构性存款,预计年化收益率为1.00%-2.40%。
交易信息汇总
股价提醒
开开实业12月12日涨停收盘,收盘价14.66元。该股于9点39分涨停,2次打开涨停,截止收盘封单资金为4105.53万元,占其流通市值1.75%。
资金流向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217.01万元,占总成交额9.35%;游资资金净流出2735.57万元,占总成交额6.07%;散户资金净流出1481.45万元,占总成交额3.29%。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年度审计机构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拟续聘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近日,公司收到上会出具的《关于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上会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吴韧女士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由于吴韧女士为公司提供质量控制复核服务工作已满5年,已达到轮换要求,现上会委派胡明利女士接替吴韧女士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后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为胡明利女士。
二、本次变更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一)基本信息
胡明利女士,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7年入职上会。近三年负责或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家,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能够胜任此项工作。
(二)诚信和独立性情况
胡明利女士最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胡明利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
-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180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室在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期间,利用短期闲置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特别风险提示
- 公司拟投资的品种包括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以及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总体投资风险小,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并且投资产品的收益类型可能为保本浮动收益或浮动收益类型,不排除投资产品实际收益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影响可能低于预期的风险。
委托理财概况
- 委托理财目的:合理运用公司自有资金,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
- 委托理财投资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公司短期闲置的自有资金
- 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 受托方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
- 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
- 产品名称:单位结构性存款7202404713产品
- 金额:2,000万元
- 预计年化收益率:1.00%-2.40%
- 预计收益金额:9.86-23.67万元
- 产品期限:180天
- 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 发行期(募集期):2024年12月11日8:30—2024年12月12日 10:30
- 期限:180天
- 起息日:2024年12月13日
- 到期日:2025年06月11日
- 收益兑付日:2025年06月13日
-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型
- 预期年化收益率:1.00%-2.40%
- 产品存续期间:从起息日开始计算到实际到期日
- 收益计算基础:Act/365
- 工作日约定:纽约、伦敦、北京
- 计算代理方:宁波银行
- 收益兑付货币:人民币
- 收益支付方式:到期支付
- 提前终止:遵从双方约定
投资方向
- 结构性存款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
受托方的情况
-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国内商业银行,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委托理财的审议程序
-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室在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期间,利用短期闲置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 投资风险:总体投资风险小,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并且投资产品的收益类型可能为保本浮动收益或浮动收益类型,不排除投资产品实际收益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影响可能低于预期的风险。
- 风险防控措施:公司将严格筛选金融机构的资质,选择金融行业排名居前的大型金融机构,优先选择国有控股或在主板上市的大型金融机构。公司总经理室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计划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跟踪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各期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5,815.42万元,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为2,000万元,占2023年末货币资金的12.65%。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前提下,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 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