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11日收盘,金杨股份(301210)报收于36.36元,下跌0.27%,换手率5.79%,成交量1.79万手,成交额6455.92万元。
金杨股份2024-12-11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428.07万元,占总成交额6.63%;- 游资资金净流入95.04万元,占总成交额1.47%;- 散户资金净流入333.03万元,占总成交额5.16%。
本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2,456,3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2月19日。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12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12月10日至登记日:2024年12月1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相关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57.43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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