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6日收盘,乐歌股份(300729)报收于17.0元,下跌0.82%,换手率2.33%,成交量6.88万手,成交额1.17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乐歌股份主力资金净流出778.7万元,占总成交额6.66%。
- 公司公告:乐歌转债回售价格为100.412元/张,回售申报期为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9日。
交易信息汇总
乐歌股份2024-12-06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78.7万元,占总成交额6.66%;游资资金净流出538.94万元,占总成交额4.61%;散户资金净流入1317.64万元,占总成交额11.27%。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乐歌转债回售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7-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特别提示
- 回售价格:100.412元/张(含息税)
- 回售条件满足日:2024年11月29日
- 回售申报期: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9日
-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4年12月12日
- 回售款划拨日:2024年12月13日
- 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4年12月16日
- 回售期内暂停转股
-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412元/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乐歌转债”。截至目前,“乐歌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回售情况概述
根据《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乐歌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将“乐歌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回售条款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回售价格
-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 i=3.50%(“乐歌转债”第5个计息年度,即2024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0日的票面利率)
- t=43天(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2月3日,算头不算尾,其中2024年12月3日为回售申报期首日)
- 计算可得:IA=100×3.50%×43/365=0.412元/张(含税)
- 由上可得“乐歌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100.412元/张(含息、税)
回售权利
- “乐歌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乐歌转债”
- “乐歌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 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公司将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9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回售资金划拨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付款方式
-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乐歌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4年12月12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4年12月13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4年12月16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 “乐歌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
- 在同一交易日内,若“乐歌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报盘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回售、转托管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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