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3日收盘,新凤鸣(603225)报收于11.15元,上涨0.0%,换手率0.98%,成交量14.77万手,成交额1.63亿元。
新凤鸣2024-12-03交易信息汇总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1030.98万元,占总成交额8.54%;- 游资资金净流入158.65万元,占总成交额1.31%;- 散户资金净流出1189.63万元,占总成交额9.85%。
2024年1月31日,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从2024年1月31日至2025年1月30日。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当前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决定增加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0股。本次回购实施起始日至2024年11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377.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6%,购买的最高价为14.85元/股、最低价为9.6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7,655.5708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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