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3日收盘,福事特(301446)报收于22.86元,下跌0.87%,换手率9.47%,成交量2.46万手,成交额5667.94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福事特主力资金净流出364.51万元,占总成交额6.43%。
- 公司公告:国金证券对福事特进行了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提高了公司及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和规范运作意识。
- 现场检查:国金证券对福事特进行了2024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未发现任何问题。
交易信息汇总
- 主力资金净流出364.51万元,占总成交额6.43%;
- 游资资金净流出228.36万元,占总成交额4.03%;
- 散户资金净流入592.88万元,占总成交额10.46%。
公司公告汇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 培训基本情况:
- 时间:2024年11月28日
- 培训方式:现场授课与线上参会结合
- 地点:公司会议室
- 参会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 培训内容:
- 结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培训相关人员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巩固股份减持等方面的合规意识。
-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福事特进行了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国金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对股份减持的监管要求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和规范运作意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人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机构简称:福事特(301446.SZ)
- 保荐代表人姓名:吕程、沈凯
- 联系电话:021-68826801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吕程、陈星雨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年1月-11月
- 现场检查时间:2024年11月28日
- 现场检查事项:
- 公司治理:
- 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内部控制:
- 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 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 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 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 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 信息披露:
- 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 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募集资金使用:
- 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 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 注: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披露部分募投项目调整进度计划、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公告。
- 业绩情况:
- 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其他重要事项:
- 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 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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