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天眼查APP信息整理,11月28日公布的《中共长沙市委宣传部系列短视频《“低成本创业高品质生活“-在长沙 都实现”》拍摄制作合同公告》中显示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公告内容如下: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410160087-1 采购人(全称): 中共长沙市委宣传部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系列短视频《“低成本创业高品质生活“-在长沙 都实现”》拍摄制作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41016008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11-08 —— 2025-06-30 3.2 履行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为展现长沙创新创业的活力与人文魅力,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典型,打造 40集微纪录片及40条主题曲短视频。成片将聚焦青年创业者的亲身经历,采用生动有趣的剪辑手法,巧妙融合正能量元素,以新颖独特的视角诠释“低成本创业,高品质生活”。我们的目标是让每一个故事都触动人心,激发共鸣;每一个创业样本及创业赛道,可供广大群众参考,从而产生深远的传播效果和社会影响力。节目时长:每集微纪录片3-7 分钟(包含片头片尾)。 项目实施计划 1. 前期准备阶段(2024年11月中旬) 故事征集与筛选:广泛征集长沙地区大学生、青年创业者及创新者的真实故事,筛选出具有代表性的创业人物作为拍摄对象。 团队组建与培训:组建专业的拍摄、制作、宣传团队,进行技能培训与分工。 宣传平台搭建:开通“在长沙都实现”公众号或视频号,作为微纪录片系列内容的首发窗口。 2. 拍摄制作阶段(2024年11月中旬-2025年2月下旬) 分集拍摄:按照单期推演方案,对选定的创业人物进行实地拍摄,记录他们的创业故事与心路历程。 后期制作:对拍摄素材进行剪辑、配音、配乐、字幕制作等后期处理,确保成片质量。 审核与修改:甲方进行成片审核,根据反馈进行修改与完善。 3. 节目播出宣传推广阶段(2025年1月-2025年6月) 预热宣传: 在微纪录片播出前,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进行预热宣传,引发公众期待。开通“在长沙都实现”综合传播平台,常态呈现追梦人物故事。 正片播出: 在各大视频网站、新媒体端、长沙广电全媒体全面展播微纪录片及主题曲短视频。制定详细的播出计划,确保信息覆盖广泛。同步开展新闻稿件联合发布、上宣媒体权威发布等国际国内传播活动。 互动营销:在线上发起“在长沙 都实现”梦想故事征集活动,激发全民参与热情。设置专题活动页面,鼓励广大市民积极投稿分享自己的追梦故事。精选优秀故事纳入正片内容或线下活动展示环节。 4. 总结评估阶段(2025年5月-6月) 项目总结: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分析项目成效与不足。 反馈收集:收集观众、创业者及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与建议,为后续项目提供参考。 乙方完成30集节目审核合格后,甲方进行阶段性验收。40集节目播出完毕,宣传推广执行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全部完成后甲方进行履约验收。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招商银行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支行(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731904039410905)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98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982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5,说明:节目完成30集的拍摄制作并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5%;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987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所有服务内容完成并经履约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5%。本合同总价为含税价,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先行提供足额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迟延付款而不被视为违约。,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定,满足采购需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本项目按照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的规定进行履约验收。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和指导,并有权要求乙方针对甲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出整改。 6.2甲方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情况进行验收,并及时支付项目执行费用。 6.3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创作的选题、图片、视频等作品成果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确保其提交的成果所使用的音频、视频、文字等素材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6.4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各项工作。如乙方制作的某一个选题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经甲方通知修改三次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不验收该期节目,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6.5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自行负责相关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严格遵守、履行本合同的约定。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内容,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且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上述“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直接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违约金罚金、侵权费,以及因追究违约责任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差旅费等。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乙方需根据服务内容及要求编制详细的工作执行方案,并根据甲方意见进行修改; 11.2乙方需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劳动法、版权法、广告法等; 11.3在拍摄过程中应尊重并保护所有被拍摄者的隐私权和肖像权,获取必要的授权和同意; 11.4甲方将拥有服务期间产生的所有成果的著作权,包括所使用的选题、画面等素材的知识产权; 11.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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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天眼查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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