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27日收盘,松原股份(300893)报收于29.81元,下跌0.1%,换手率1.1%,成交量1.24万手,成交额3649.31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松原股份主力资金净流入360.18万元,占总成交额9.87%。
- 公司公告:松原转债回售价格为100.062元/张,回售申报期为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
交易信息汇总
- 主力资金净流入360.18万元,占总成交额9.87%;
- 游资资金净流出461.66万元,占总成交额12.65%;
- 散户资金净流入101.47万元,占总成交额2.78%。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松原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 债券代码:123244
- 债券简称:松原转债
- 回售价格:100.062元/张(含息、税)
- 回售申报期: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
-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4年12月3日
- 回售款划拨日:2024年12月4日
- 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4年12月5日
- 回售申报期内“松原转债”尚未开始转股
- 回售权利:“松原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 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松原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松原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附加回售条款
-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回售价格
-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 IA为当期应计利息
- 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 i为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 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 计算可得:IA=100×0.20%×113/365=0.062元/张(含税)
- “松原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100.062元/张(含息、税)
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 回售事项的公告期: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三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少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发布的时间视需要而定。
- 回售事项的申报期: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
- 付款方式: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售“松原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公司资金到账日为2024年12月3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4年12月4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4年12月5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 “松原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在同一交易日内,若“松原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报盘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回售、转托管。“松原转债”在回售期内尚未开始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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